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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1-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上半年安吉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2021年上半年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件。

“三个规定”是指20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19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5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完善填报信息保密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检察人员思想顾虑;进一步明确了成果运用制度、抽查制度、专项督察制度、通报制度等,让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动力”,不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压力”。

2021年以来,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持续不懈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培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入脑入心、化为检察人员自觉行动。加强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运营商的对接合作,为全体在编在职干警手机号码开通定制彩铃,通过语音提示来电人员,对违规插手、过问和干预司法办案行为的,将如实记录报告。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研判,与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零报告”干警谈心谈话。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编发作品,扩大“三个规定”社会知晓度。

下一步,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从严治检,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督促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