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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1-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一、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

  1.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决定是否立案审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二、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2781.31万元。

(二)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278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4.31万元,占89.68%;其他收入63万元,占2.27%;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24万元,占8.05%
  (三)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2781.3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781.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75.51万元,占78.22%;日常公用支238.8万元,占8.59%;项目支出367万元,占13.19%

(四)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81.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781.3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781.31万元

五)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81.3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21.64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及其他检察支出均有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2781.31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2414.3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其他检察支出(项)304万元,主要用检察办案、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六)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1.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2018年执行数增加8.17万元,增长25.6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18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06%。主要用于接上级检察院或其他各基层检察院来我院调研、考察、业务交流等公务活动餐饮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上级院级其他兄弟院来我院学习考察等活动将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8.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警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警车中部分车辆车龄较长,维修费逐年上升,2019年增加2名驾驶员,安全奖励费用也相应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35万元,增长7.35%,主要是2019年司法雇员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安吉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检察办案、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