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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
脚踏实地抓工作 一事一案抓积累
时间:2009-12-18  作者:金须丰  新闻来源:湖州安吉 【字号: | |

  ——“安吉经验”解读

  安吉地处浙北,面积1886平方公里,人口45万,属山区小县;安吉检察院编制68人,在职干警62人,业务与全省同类院比没有优势;但,就是这么个山区小县,2004年以来,安吉检察院却先后被授予省级“先进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短短几年时间,安吉检察院从一个基础差、底子薄,各项工作都不突出的基层检察院,逐步成长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和上级院的充分肯定。2005年6月,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视察安吉时对安吉检察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希望安吉检察机关要更多地从实际出发,创造更多的经验,既为安吉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安吉的公平和正义作出自已的贡献,同时也为全国检察机关做出应有的贡献。

  “从实际出发,创造更多的经验”

   ——短短4年,安检人在赢得荣誉的同时,也累积了来自实践的“经验”。

   研讨式办案模式

   2009年4月18,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科学发展观与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研讨会在安吉召开,包括二十余名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内的近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代表,核心期刊、报社、出版社的编辑出席了此次会议。会上多名与会专家学者对安吉县院试行的“研讨式办案”模式进行了充分研讨和论证,肯定这一模式有效地将反渎职侵权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实现了办案数量与质量、成本与安全、社会、政治、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务公开领域很好的工作机制创新。

   研讨式办案模式的亮点,在于它是针对渎职犯罪案件的特点和难点而设计,是查处渎职犯罪案件的现实需要。正如该院王武良检察长所说,我们的研讨式办案模式,具体运用在三个阶段,一个是线索评估和初查阶段,主要是分析初查可行性、熟悉专业知识、掌握案件运作的基本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可以采取“小型论证会”、“走出去,请进来”、“专家门诊”、“专家复诊”等研讨方式。第二是立案侦查阶段,主要是加强侦捕、侦诉协作,确保案件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强化外部合作协调,尽量争取外部支持,减少办案阻力。第三是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研讨、交流保障案件诉得出、判得了。运用研讨式办案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争取各方支持,把案件办成,提高成案率和办案效果,另一个就是通过办案扩大影响,从而预防和减少犯罪。实践当中这种办案模式确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年来我们安吉检察院查办的渎职犯罪案件改变了以往的“复合”起诉模式,以渎职罪名单独起诉后,法院判决率在100%。

   “三线工作法”

   安吉检察在抓好工作的同时,结合基层检察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科学的内部分类管理机制,明确政治处管人、办公室管事、检务督察室(检委会办公室)管案的“三线工作法”,检察长通过政治处、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更多的由分管检察长分头抓。这样的管理模式,条块清楚,职责明确,提高了运转效率。

   政治处通过“个性培养”和设立“成长档案”,在人才培养上实现了从“以学历为基础的人事管理”向“以素质为中心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转变;通过“文化育检、导师帮带”, 培养了一批专家型人才和办案能手;通过打造“四园效应”( “单位环境像花园、工作环境像乐园、同事关系像家园,学习环境像校园”),倡导了“快乐工作”理念,创新了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通过《规范化建设‘四项’管理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强化分类管理,强化制度管理,强化绩效管理,实现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向“符合检察特色的以人为本的司法管理方式”的转变,营得了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的荣誉称号。

   与此同时,伴随荣誉的,是一大批年青干警脱颖而出:先后有四名中层干部被县委组织部“相中”调外单位任部门领导,一名副检察长出任镇党委书记,一名中层干部升任副检察长,上一任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被组织部门提拔重用;两名青年骨干考入省检察院……

   办公室通过强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检务保障水平。2008年,该院基础建设又迈上新台阶,着力打造的一“地”、一“区”、一“点”建设堪称“经典”。一“地”,全省系统内建成首个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该县县委已将187平米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示厅”确定为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一“区”,标准化办案工作区,600多平米的办案工作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是全省领先的标准化办案工作区;一“点”,全省具有代表性的检察文化样板点,职工之家、体能训练室、电子、图书阅览室、检察文化长廊等等处处彰显了司法文明。此外,院科技强检五年规划已被县发改委立项,项目金额达500万元;后勤保障更趋规范合理,保安、保洁、绿化、接待、采购、用车等等,规范有序,督查有据,全院检务保障工作已步入良性循环。

   检务督察实行“两线督察工作法”。

   “自侦线”跟踪做好“三督察”:一是“案前督察”,督察工作关口前移,贯穿案件查处的全过程,坚持管案为关键,管人为落脚的理念,将管案和管人有机结合,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和“检察人员廉政档案”,规范办案监督制约机制、执法责任追究制;二是“案中考察”,实行“跟踪督办法”,对“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和“检察人员廉政档案”以及“一案三卡”等执法办案环节进行督察;三是“案后回访”,督察人员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和发案单位,发放《案件跟踪回访调查表》等,拓宽案件监督“链接服务”,强化案后监督。

  “刑检线”抓实案件质量动态管理:一是通过局域网对刑检案件建立超期办案自动预警系统,对刑检案件收案和结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防止超期办案;二是突出对不捕不诉等重点、亮点案件的监督,建立个案审查制,对立案监督和抗诉案件的监督做到案案有人跟踪,时时有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