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二十三)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7日在安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安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能动司法,以有力的检察担当服务发展大局
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充分运用执法司法政策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案值千万元以上案件21件。持续加大对安吉白茶、绿色家居、竹木加工等本土特色产业的保护力度,妥善办理假冒安吉白茶、转椅外观设计侵权等案件28件,努力用更优的检察履职擦亮安吉品牌。在全县各产业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官工作室,联合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为企业创业创新汇聚司法保护合力。
当好服务民营经济护航员。积极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47名轻微犯罪企业主依法决定不逮捕、不起诉或建议法院适用缓刑,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与公安机关协同清理涉企刑事积案37件,帮助企业“松绑、减负”。联合县工商联等部门设立“检商助企服务站”,向企业赠阅《涉企刑事犯罪风险及预防》3200余册,制发涉企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份,助力企业提高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能力。办理的强迫白茶企业收购青叶案等6起案件获评省、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精品案例。
争做护美绿水青山模范生。创新环保领域“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污染环境、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52件271人。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170件,督促补植复绿27亩,向当事人追偿修复补偿费用56万元,实现环境问题“办案、监督、治理”的全流程闭环。在赋石水库、龙王山自然保护区等地设立检察联络站,全市率先设立驻环保、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检察官办公室,每年举办“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司法活动,推动形成部门协作、检察履职、社会支持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新态势。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党旗红”领航“检察蓝”,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企业复工复产、社区志愿服务680余人次,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大网格中保障“两手硬、两战赢”。从严从快办理虚假出售防疫物资诈骗等涉疫犯罪3件3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关键期社会秩序。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协同资源规划等部门对百余家餐馆、农家乐开展专项检查,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其中在龙王山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入选省检察院《案例指导》。
二、坚持民本司法,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交出护航平安安吉高分答卷。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办理“两抢一盗”、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危害社会稳定犯罪1722件2170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精准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2件35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用心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不枉不纵,共起诉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涉黑涉恶及相关罪名案件227件591人。重拳出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稳妥办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以德清金伟、南浔沈利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件27人,排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22条,我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交出融入基层治理精彩答卷。深化“三服务”,创新打造“乡村微检察”“行业微检察”等具有检察辨识度的治理实践,帮助基层化解矛盾风险、解决民生问题600余件次,工作做法被《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收录。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前沿阵地作用,主动对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就地办理群众身边民生“小案”千余件,制发治理类检察建议121份,开发区检察室入选全省首批先进示范检察室。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县矛调中心,主导、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45件,以更优检察服务解民忧、舒民心。
交出回应群众关切幸福答卷。坚决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坚持院领导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包案督访制度,接待、办理群众信访465件,协调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83个,化解的一起持续17年的信访积案获评全省控告申诉检察精品案例。将检察听证打造成公平正义可见可感的优质检察产品,聘任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村社干部等组建全市首个听证员库,在田间地头、村组院落等地举行听证31次,办理的涉企矫正对象简易听证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全国推广。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保障作用,联动民政等13家单位,靶向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83名,发放救助金57.3万元,彰显司法柔性关怀。
交出未成年人保护温暖答卷。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6人,起诉93人,坚决守牢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道防线。聚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开展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等工作300余人次,助力失足少年早日重返校园、回归社会。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活动,组织法治巡讲54场,努力让法治意识融进孩子们的心田。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公益诉讼职能,帮助追索抚养费、损害赔偿金50余万元,对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16次,针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大剂量服用非处方镇咳药右美沙芬成瘾问题,以公益诉讼方式牵引推动全省联动整治,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获评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并推动国家药监局将该药物管制级别提升为处方药。
三、坚持公正司法,以严格的检察监督彰显法治权威
做优刑事检察。共办结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528件2227人,审查起诉案件4394件6093人,对不认为是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逮捕、不起诉1989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环节监督,共监督立案80人,监督撤案52人,追捕追诉61人,抗诉获法院改判1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收监执行监督案件30件,财产刑监督案件110件,协同法院追缴罚金115万元。开展跨区域协同司法,联合司法局开展浙苏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协作,进一步织密接边地区矫正监管网。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91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3份。严查虚假诉讼,联合公安查办案件62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姜某追偿权虚假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精品案例。加强民事执行监督,与法院、公安深化协作,针对信用惩戒执行、涉不动产查封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5次,强化破解“执行难”工作合力。办理的执行领域车辆查扣专项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工作做法入选省检察院办案指引全省推广。
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2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6件。积极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关注违建拆除等领域行政决定的执行,以违法乱占耕地、林地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监督拆除违建41处,退耕还林80余亩。深化行政检察与行政审判衔接配合,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3件,其中涉及7人19件房屋征收补偿系列纠纷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精品案例等3项省级荣誉。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3份。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办理“毒鸡蛋”、在售冷鲜禽“一证两标”不全等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行政机关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商户依法处置。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共同追回国有资产损失42万余元,筑牢维护国家利益的司法防线。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专项行动,协同退役军人局推动保护红色资源15处,5座散葬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让革命英烈魂有所安。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饮用水安全等重点,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赋石水库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改革发展
完善司法体制配套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和内设机构改革,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权益保障制度,促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中层以上干部办理案件6397件,占办案总量74.43%。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优化完善检察官职权配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科学管理促进履职尽责。健全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筑牢办案质量“生命线”。
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有序完成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与县纪委县监委合力推进清廉安吉建设。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审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人。加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立案查处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曹文斌徇私枉法等案件4件4人,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不认罪的被告人,强化庭前准备和当庭讯问、举证、质证,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员、证人出庭105人次,推动庭审实质化。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减少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比”指标降至1.10,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宽严相济,统筹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前羁押率降至33.1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比例达91.35%,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罪犯改造。
创新突破数字检察改革。深化数字化办案场景应用和案例培育,醉驾案件一键办理系统等4项应用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数字化改革示范项目,生态检察融合治理联合应用入选全省第二届数字检察创新应用十佳方案。扎实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与县大数据局共同探索建立“检察数仓”数据归集模式,系全市唯一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创新成果。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的理念,通过多部门数据协同碰撞,开展公益林保护、燃气安全等领域的专项监督,以大数据运用为系统治理提供决策支撑。
五、坚持党建引领,以过硬的检察铁军夯实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常态化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量完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检察事业的根与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主题党日、党纪教育一刻钟等活动65次,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加强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62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廉政风险点分析研判,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开展“暖心家访·送廉进家”活动200余人次,确保履职公正廉洁。深入开展“一掌柜六先生”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队伍管理、纪律执行等长效机制25个,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加强能力建设。落实人才兴检战略,深化“导师帮带制”,通过上挂外派、师徒结对、援疆挂职等“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助推年轻干警加速成长,中层干部平均年龄降至35周岁。坚持“以赛促训”提升干警技能,开展“竹径茶语”岗位练兵48场,53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32件精品案例、22项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
加强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员额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64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专题视察、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等300余人次,办结意见、建议120余件。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诉讼信息等服务近万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检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1.3万余份,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化公共关系,整合纸媒、“两微一端”等平台,着力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不变的初心和使命。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不仅取得了丰硕的检察业绩,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感悟。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必须放眼全局,用坚定初心笃行实干。在加快推动中国最美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中,把检察事业的发展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大格局中来谋划、落实和推进。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项目“双进双产”、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大事要事,全院上下同心同德,奋发实干,为竹乡大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二是必须为民利民,用踏实脚步果敢前行。在加快打造共同富裕绿色样本进程中,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热切期盼,走出机关,扑下身子,以“乡村微检察”为载体,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五年来,我们始终保持“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政治清醒,用心用情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答复好每一封群众来信,延伸法律监督的触角,主动干好交叉的事,愉快干好份外的事,带着感情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拼抢答题。
三是必须融合善治,用磊落检心担当正义。在加快融入县域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中,我们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供给的核心产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助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高质量绿色发展。五年来,我们顺应检察职能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变革,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布局,从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小切口出发,让法律监督彰显更多锋芒的同时,用办案维护发展、呵护弱小、推进法治,踏出助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察步伐。
四是必须锐意进取,用改革发展赢得未来。在检察体制里程碑式改革的大潮中,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产生的叠加效应,我们始终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决当好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在改革中重塑机制、在转隶中开拓新局是我们最鲜明的发展印记。五年来,我们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工作先进院”“集体二等功”等各类集体荣誉46个,市级以上个人荣誉106个。这一份份沉甸甸荣誉的背后,既承载着辛勤付出的汗水,更汇聚起开拓奋进的力量。
各位代表,以上四个方面,既是实践中的感悟体会,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前进方向,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历程,变化的是数字,反映的是成效,提升的是信心。成绩和进步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刻,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省委专门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实施方案,市委、县委又全省率先召开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服务中心大局、促进共同富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落实中央《意见》的举措还不够有力,法律监督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人员综合素养与新时代法律监督形势要求还有差距,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深化法律监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推安吉检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主要任务
未来五年,是检察机关奋进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赶考路上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安吉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砥砺奋进的关键五年。做好今后五年工作,最首要的是坚定政治方向,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事业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做好今后五年工作,最重要的是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法治之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做好今后五年工作,最根本的是践行司法为民,紧紧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好今后五年工作,最关键的是提升监督质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一体履职“四大检察”,全面强化“十大业务”,持续加强数字检察工作牵引,为检察事业的整体跃升注入强劲动力。
五年看头年,开局是关键。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县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扬“以实绩论英雄”风向标,紧扣“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新时代法律监督”主线,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锁定奋力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目标,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优服务持续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焦“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监督,为县委“六个高”的奋斗目标和“实施六大工程、打造六个城市”的新任务保驾护航。稳妥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涉众型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着力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力护航民营经济,深化新兴产业领域“行业微检察”,为创新驱动发展、激发经济活力提供更强检察动力。
二是以更大力度持续维护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社会长效常治。持续打响“绿水青山检察蓝”品牌,加强对山水林田湖草全域生态环境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生态司法补偿新机制。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持之以恒做好惠民实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更高质效持续深化法律监督。全面落实中央《意见》,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水平。聚焦重点热点,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促进补强公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加强部门协同,完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衔接机制,进一步凝聚检察法律监督与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合力。
四是以更实举措持续激发改革动能。坚持把数字化改革作为全面系统重塑法律监督的总牵引,优化数字化办案机制,构建“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法律监督新模式。深化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迭代升级安吉“检察数仓”“乡村微检察”等场景应用,在全面融入县域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上打造更多安吉检察标志性成果。深化司法办案责任制,综合运用检务督察、案件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五是以更严要求持续锻造过硬队伍。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六讲六做”活动,以更高站位争当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先行者。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决抵制“四风”,深化“一掌柜六先生”专项治理,着力提升队伍精气神。完善检察官权益保障和检察人员考核制度,高质量高标准选育培树,打造岗位有标兵、条线有领军、部门有模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吉检察迎来了向更高层次迈进、向更宽领域拓展的新阶段。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在深化法律监督中担起检察使命,在奋勇赶超发展中彰显检察风采,接续奋斗、勇争一流,努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的县域样本,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报告有关数据和用语说明
报告数据:数据统计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少捕慎诉慎押: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的刑事司法政策。
四大检察: 包含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乡村微检察:指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由干警分片负责联系全县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常态化开展微办案、微调解、微触角、微监督、微帮扶、微普法、微服务等工作。
检察听证:指检察机关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提出抗诉、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
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指一个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以及补充侦查、刑事申诉等,全部由一个员额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负责。
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原本可以避免或减少,因未将工作做到极致而产生并给当事人以负面感受的非必经诉讼环节。“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检察数仓:指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全省首创的依托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的数字检察项目,实现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相关信息的数据交互和治理,为府检联动赋能法律监督、助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竹径茶语:指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搭建的岗位练兵平台,实行讲、学、练、赛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
十大业务: 指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渎职侵权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中央《意见》:指2021年6月15日,党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