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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0年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1124在安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武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深入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民富县强的和谐安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执法办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职能过程中,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始终,着力解决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6957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3425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1189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75829人,移送市检察院办理914人。重点打击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批捕263人,起诉425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对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等案件依法适当从宽处理机制。全年共决定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17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行业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14人,渎职侵权案件22人。查办5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1013人,其中10万元以上的58人;查处科级干部5人,其中现职领导干部2人。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健全与重点项目、重点系统领域的共同预防机制。积极开展行业预防,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及重大工程的同步预防,开展预防服务工作,受理社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10次,开展预防咨询136次,发出检察建议8份。开展《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颁布三周年宣传活动,对县廉政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升级,深化教育效果。

(三)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及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年办理存疑不捕案件1319人,监督立案21人,监督撤案13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9139人,追诉漏罪、漏犯44人次。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2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坚持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对刑事、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件,法院改判1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8件,法院改判、调解5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监管单位呈报减刑、假释不当等各类违法20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4份,审查起诉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22人。

(四)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和息诉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建立“控申部门+具体办案部门”的大接访工作模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从速办理重大疑难群体访案件;完善信访环节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和调处由举报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今年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3人,办理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1件。建立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重要维稳信息情况专项报告制度、重大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制度,认真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两会”、上海世博会等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线索128件,接待一般来访175件,没有发生因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案件。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纳入“大调解”格局,引导当事人在检察环节息诉、和解,防止矛盾激化或者引发新的矛盾。今年对11件申诉案件的当事人做好了息诉工作,维护法院裁判的权威。对3件申诉案件主持调处,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效果。

二、立足检察职能延伸,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服务成效

积极探索检察职能的延伸,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全面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职责,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扩大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成效。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以服务发展为己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职务侵占、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今年,针对建筑运输市场违法犯罪严重破坏我县投资环境的现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整顿建筑运输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批准逮捕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1227人,移送法院起诉1351人,改善了我县的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建设的有序进行。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强制措施,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减少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项目领办、向企业、园区派驻检察干部等举措,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和帮扶解困的实效性。继续以“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为载体,结对开展美丽乡村共建,深入村镇了解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协助建章立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净化基层政务环境。

(二)加强监管场所和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超期羁押、混关混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的监督;编发《在押人员权利义务手册》,告知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实现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的监控联网,建立同步监督制度,健全违法监管活动发现纠正处理工作机制。做好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网络平台和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电话和见面约谈、上门回访、集中教育等多种方式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列管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矫正对象的自律意识;在上海世博会等特殊敏感时期,加强对重点人员的信息摸排和监管,切实防止脱管、漏管情况发生。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纠正,2010年有针对性的发出检察建议60余件。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服务举措和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基层治安防控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办案,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学校、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开展各类形式的法制宣讲30余次,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继续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案后跟踪帮教,努力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按照县委要求,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活动,认真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并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筹建设立开发区(递铺镇)等6个乡镇检察室,努力实现关口前移,警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制定出台《安吉检察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检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发挥网络宣传阵地的正面引导作用。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团队及网络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网上咨询、求助、评议、投诉和举报,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涉检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建设,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增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性。利用网络快速便捷的优势,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将检察门户网站等作为联系群众的新平台,通过网上论坛、问卷调查、检察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三、立足执法公信力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队伍形象

将公正廉洁执法视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标准,继续完善执法办案质量考评体系。制定《案件质量督查规定(试行)》,采取自查和接受上级院、党委政法委评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发现和纠正案件中的质量隐患。全年审查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29件,提前介入不批准逮捕案件10件。同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工作流程,在落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律师会见制度的同时,建立涉案人员健康检查等办案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严格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规范强制措施执行和赃款赃物扣押,确保办理的每个案件程序规范,执法文明,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增进与当事人之间的理解沟通。认真落实自侦案件逮捕权上提,自觉接受上级检察院的监督指导。

(二)推进执法监督机制的改革创新。以促进规范、公正、高效执法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2010年,案件质量督查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务督察办公室、检委会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加强力量,整合资源,实现对办案行为、办案质量、办案效果和办案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实现法警编队管理,进一步探索法警参与办案和强化内部制约的新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制定《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情况通报例会制度和线索移送、备案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行预防工作项目化管理,扩大工作成效。积极建设和运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信息平台,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创建起诉案件“列表审查法”,强化侦查监督的措施。

(三)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紧紧围绕高检院关于“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2010519日隆重举行检察官宣誓活动,县委书记唐中祥出席宣誓仪式并担任监誓人,全体干警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精神鼓舞。积极开展“如何看待荣誉”大讨论和“读一篇好文章、写一篇心得体会”等学习活动,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组织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职务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健全以办案纪律和廉洁从政为重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落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规范干警执法行为。组织干警参加庭审观摩、实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办案骨干培养,鼓励高学历教育,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涌现出“全市优秀女检察官”、“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等先进个人。

(四)接受外部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广泛听取并落实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07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我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并对我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认真接受上级院的巡查和明察暗访,主动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完成第三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对不服逮捕决定、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严格启动人民监督员审查监督程序,确保案件质量。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特别是有影响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检察工作创新不够,个别业务工作成效不明显,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干部的培养、使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年我院工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上有新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上级检察院会议精神,增强服务大局、融入大局的自觉性。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积极出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把服务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做到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更加注重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确保服务发展和依法办案相统一。同时,积极参与县委、县府中心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化解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在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突破。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强化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政务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好突发事件和敏感案件。通过设置乡镇检察室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职务犯罪预防、特殊人群的帮教矫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违法犯罪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加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作为。民生是改革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执法办案保障的重点。要紧紧围绕这一重点,突出打击杀人、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突出查办发生在建筑、医疗、教育、卫生、环保、食品药品、社会保险等领域,直接关系民生的犯罪案件。针对我县生态保护的迫切需求,加强与公安、法院、环保、工商、林业等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毁林、毁地、非法挖沙、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纳入美丽乡村创建考核之中,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严肃查处虚假诉讼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深化文化育检,在提高检察队伍能力和素质上有新成效。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理念,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突出检察干警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升。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改进作风,勤奋履职,发挥核心和示范作用。要进一步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加强学习,并坚持学以致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要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习惯,加强廉政勤政文化的熏陶和纪律作风检查,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要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等违法违纪行为,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积极探索队伍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改革,落实从优待检要求,使检察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将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在新的一年里,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县夺取“奋战五年·再造安吉”的全面胜利,为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