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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05年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09-12-18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安吉 【字号: | |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10日在安吉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沈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我院在县委和业务上级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加强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毫不动摇地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全力打造“平安安吉”。一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2人,提起公诉431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3%和29.4%。

  1、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把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一年来共批准逮捕上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54人,提起公诉319人。如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3.29”重大恶性抢劫案发生后,我院迅速组织力量提前介入,协助公安机关完善、巩固证据,并依法从重从快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犯罪。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斗争,强化打击声势,进一步扩大了“严打”斗争的成效。

 2、从重从严,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综合运用批捕、起诉和侦查、诉讼监督等多种职能,重点打击诈骗、偷税骗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活动。一年来,先后与公安、工商等15家行政执法机关召开了联席会议,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建立起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以罚代刑。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3、宽严相济,注重增强打击犯罪的实效。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分别不同情况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从宽处理,能不捕的依法不予批捕,能不诉的依法不予起诉,或者建议法院从轻判处,一年来共办理此类案件9件。如金某抢劫案,该案犯罪嫌疑人金某年仅15周岁,我院在走访其学校、家庭全面了解情况后认为,金某在校表现较好、学习成绩优良、犯罪后果轻微又系初犯,遂依法做出相对不诉决定,挽救了失足者。

 4、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安吉”建设和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结合办案,分析管理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及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利用出庭公诉、法制讲座和新闻宣传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认真贯彻和创新“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重大疑难信访领导包办制,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上访、涉法上访案件206件,无集体访、越级访、告急访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青少年犯罪上升的特点,会同学校、社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3月份,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以推进依法独立办案为抓手,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取得新的成果。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8件。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继续把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贪污贿赂大要案,特别是现职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以及犯罪数额大、社会危害大、影响大的案件作为重点,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16件16人,内有现职科级领导干部2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11件,其中10万元以上的大案4件,大要案比例达68.8%;“三机关一部门”人员14人,占涉案人员的87.5%;涉及“三农”问题的案件8件,占案件总数的50%,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促进了廉政建设,保障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原高禹镇镇长彭典宏受贿、原浙江丰宝酒业总厂厂长蒋文彬受贿等案件的依法查办,群众反响强烈,社会效果较好。

  2、加大力度,积极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坚持把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作为深入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我院积极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准切入点,创新办案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先后立案查办徇私枉法案件2件,维护了公民的正当权益。

  3、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深化对办案质量的认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办案活动更加规范,文明办案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坚持把案件放到大局中去把握,讲究办案策略,注重办案时机和方法,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标本兼治,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县委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如结合办案深入案件多发行业,提出预防对策,促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剖析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同有关部门配合,在国土、交通、监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强化系统预防。一年中,共举办廉政教育讲座16次,召开联席会议3次,发书面检察建议16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法制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院着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了诉讼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1、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确保不枉不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防止冤及无辜。一年来,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不立案的,监督立案8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公安机关撤案4件4人、建议监狱部门撤案2件2人;对应当逮捕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3人,追加起诉1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件7人、不提起公诉5件4人。同时,建立健全了立案监督投诉机制,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

   2、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坚持把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利益以及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错误裁判作为民事行政抗诉的重点,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全年共受理各类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案件19件,办理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案件8件,上级院采纳4件,法院依法改判和调解纠错 4件。同时,对申诉理由不充分等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年来成功办理息诉案件15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