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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2018-02-28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安吉  【字号: | |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有八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处理机要事项;负责检察信息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对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建议;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负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牵头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宣传、检察公共关系管理等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以及检务督察等工作。

(三)侦查监督部

负责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承办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负责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四)公诉部

负责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事抗诉和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依法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帮教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五)刑事执行检察部

负责对刑事强制措施、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

(六)民事行政检察部

负责对不服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进行审查,依法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对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

(七)案件管理部

负责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和综合考评,对涉案财物统一进行监管,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进行管理、监督、预警;负责检察服务大厅、文明接待室、检委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日常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受理控告、申诉,办理有关控告案件,审查办理有关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

(八)检务保障部(保留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的车辆和房屋等国有资产、财务、武器弹药、服装等管理及检察业务活动的后勤保障;负责接待工作;负责检察通信、技术装备和网络、计算机的维护、建设等工作。负责辅助检察司法办案,履行各项检察监督活动的司法警务保障,履行检察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不起诉等环节的司法警务保障,履行控告申诉接待、检察服务大厅、办案区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履行重大敏感案件出庭公诉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提押还押任务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工作。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西路43号 安吉检察院
电话:0572——5029740 邮编:3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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