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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言路 促治理 | 安吉县检察院召开轻罪治理检察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3-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4日下午,安吉县检察院轻罪治理检察工作座谈会在天荒坪(余村)检察室召开。部分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县人大、县政协、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益组织有关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畅谈参加听证会感受,并围绕如何推动轻罪治理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浙江省级听证员、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易国兵:“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制度既体现了国家法律的刚性,又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对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纠正错误行为有很强的帮助作用。


省人大代表、递铺街道鲁家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裘丽琴:“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制度不仅有利于让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还可以在社会公益服务中反思、改正过错,是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集中体现。


农工党安吉县基层委委员、余村(山川)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总工程师胡亮:安吉县检察院在法律框架内依法探索“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主动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的创新举措,值得点赞。


县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傅爱国:本次座谈会是一场情与法的座谈会,“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制度彰显了司法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要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后期评估、公开听证等制度,真正地挽救嫌疑人、造福老百姓。


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戴开林:希望进一步扩大“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制度适用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内外有别、公平正义。


安吉县滴水公益服务中心主任郑亮:“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制度为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提供了一个机会,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建议在个性化服务、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实现化解矛盾与提高效率的统一。



在充分听取了与谈人员意见后,安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旭表示,如何做好轻罪案件治理的“后半篇文章”,让当事人顺利回归社会的同时获得警示教育,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新课题。接下来,安吉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通过广泛集中民智、汇聚合力,不断健全完善“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制度,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推动轻罪治理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竺炜汇报安吉县检察院以社会公益服务为载体的轻罪治理工作。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亚非介绍“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轻罪治理典型案例。

会前,安吉县检察院就“杨某某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活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李新忠向现场参会人员介绍基本案情、公益劳动情况、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及拟处理意见。最终,经听证员集体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