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安吉县检察院联合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的安吉余村,举行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姜双林等7名专家学者,湖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拥军,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郑雪峰,安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旭等出席活动,部分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受邀参加。
揭牌仪式
安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旭致辞
“检护两山”生态环境检察理论研讨会
揭牌活动后,安吉县第一届“检护两山”生态环境检察理论研讨会召开,并进行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实践成果展示。研讨会以“生态检察案件集中办理机制”为主题,从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两方面,就如何推进生态检察高质量发展进行充分研讨,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姜双林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湖州市检察机关将生态检察提升至品牌工程,创新不断、成果显著。建议在坚持生态检察案件集中办理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行政检察的新路径,加大对行政机关履职的法律监督力度,努力打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蔡先凤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要充分利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扎实做好生态检察工作。建议加强检校合作,常态化、长效性谋划理论研究,充分融合应用型和基础性研究,实现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
张旭勇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生态检察案件集中办理机制是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实践,通过监督、预防和促进社会治理三个维度,结合安吉本地生态优势,坚决扛起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旗帜。
陈真亮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湖州市检察机关的生态检察办案实践,充分体现了专门化、多元化和融合化。建议进一步加强办案的协作化、系统化和数字化,积极能动履职,更好打造生态检察办案成果。
贾爱玲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集中办理机制有效解决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民行刑三大法律责任之间的有效衔接,将惩罚性赔偿和填补性赔偿进行统一考量,有效促进公益诉讼发展。
王 勇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建议生态检察案件集中办理务必要以刑事案件为底色,公益诉讼为特色,最大化提升融合式办案效果。
臧祥真
浙江农林大学讲师
在深化推进生态检察工作过程中,一方面检察机关要充分借力专家人才,厘清与行政机关的职责界限和工作衔接;另一方面要善于向社会组织平台借力,拓展公益损害线索发现渠道,合力守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活动期间,姜双林一行相继调研了天荒坪(余村)检察室、安吉县检察院驻湖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检察联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