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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检察院3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记功表彰
时间:2021-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5日下午,在湖州市检察院202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暨新年开局动员会上,安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吴佩珏、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马兰、第二检察部干警沈佳奇三位同志被湖州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受到表彰。

第四检察部主任

吴佩珏

   2020年,该同志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线,以深化法律监督为重点,切实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带领全科室干警先后查办了钱某某等人套路贷案件中涉嫌虚假诉讼的民事生效裁判系列案,协同审判机关纠正了相关的虚假诉讼民事生效裁判,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诚信有序。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马兰

   2020年,该同志立足检察职能,先后办理的守护“美丽河湖”专项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办理的涉野生动物系列案件入选浙江省检察院2020年《案例指导》,相关工作做法获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该同志积极参与理论调研,撰写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一文在《检察工作》上发表。

 

 

第二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沈佳奇

   2020年,该同志以案促治,创新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办理非法贩卖“奥亭”系列案,相关经验做法入选最高检内部刊物、获省检察院转发,相关案件获评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事例、2020年湖州市第三批担当破难典型案例。以案促思,深入调研服务司法办案,撰写的《兜底条款适用情境下非法经营犯罪定罪量刑问题研究》一文获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三等奖、《农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难点及治理路径研究》一文获湖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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