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jpg
腾讯微博.jpg
律师QQ群.jpg
网络发言人.jpg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察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8-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就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它表明了人民检察院区别于其它国家机关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三)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我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  2622.16万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收入预算262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9.16万元,占93.78%;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3万元,占6.22%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支出预算2622.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622.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40.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08万元,项目支出308万元。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我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2.1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9.1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622.16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22.1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3.02万元,主要是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103.0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622.1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2314.1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其他检察支出(项)30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4.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八)关于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4.1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或其他各基层检察院来我院调研、考察、业务交流等公务活动餐饮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执行数几乎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维护费增长100%。主要用于我院警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和警车购置(更新)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8年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22.1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我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主要用于检察办案、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2018316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西路43号 安吉检察院
电话:0572——5029740 邮编:313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浙公网安备 330523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