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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原检察长周晓杨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时间:2017-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湖州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原检察长周晓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文号:湖审责报[2017]19号。审计结果周晓杨同志2014年至2016年任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期间,能较好的履行经济责任,围绕安吉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强化批捕起诉、惩防腐败、诉讼监督职能,不断增强服务“两山”建设实效和保障民生能力,三年来工作亮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廉政教育基地改造涉及的三个项目未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由于廉政教育基地改造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工程发包未按规定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程序问题已既成事实,为此借审计提出这个问题,我们认真学习了有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规定,了解了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具体操作程序,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坚持“场内交易、阳光交易”的原则,对应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项目,及时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负责同志沟通了解具体细节,规范操作该类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发包的公开、公平、公正。

  整改措施:我院今后将严格按照安公管委[2015]1号《安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办法》以及安政办发[2016]51号《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坚持“场内交易、阳光交易”的原则,对应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项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发包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涉案款物管理不规范。涉案款物台帐部分未建立、个别不相符;历史遗留的不明案件赃款未及时处理、赃物未登记台账。对于以前年度反贪反渎局未建立涉案物资台帐、公诉科在管理期间未建立移交案件涉案款物台帐的问题,由于当时相关涉案物资由办案组保管,待案件侦查终结之后进行处理,相关内控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后于2015年成立案管部门将有关涉案物资统一纳管;对于2015年应为华贪污受贿案件出现的扣押楠木板处理情况的台帐登记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因该案件侦查终结未认定为受贿财物,该实物已于2016826日退还当事人,而案管中心登记显示该楠木板移送法院,系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的误登,实际已返还当事人,现已对台帐登记进行了纠正;

  对于历史遗留不明款项10956.5元,因年代久远无法查明款项具体性质,现已根据审计决定的要求将上述款项上缴国库;对于清理出的未登记入统一台帐的历年不明案件款物,因立案时间久远,已无法核实处理,故进行统计清理后制作了涉案款物移交清单,将上述款物移交给本院案管部门统一登记保管。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院案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涉案款物的规范管理。一是严格对涉案款物进行登记核对。二是严格执行赃款赃物扣押、冻结程序。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办案中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实行分离保管,由财务人员按规定统一管理。

  (三)绩效考核资金未专款专用。由于我院已无基本账户,又无法将该笔退回零余额账户中,经与县财政局沟通协商后将在今年拨付给食堂的行政经费中减少5万元作为冲抵。

  整改措施:为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我们认真研究了我单位有关各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提高了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业务意识,今后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既定用途规范使用,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应有的使用效益。

  (四)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2014-2015年由于账务系统更换,在固定资产入账时出现漏入及多入的情况,经核查发现共计8笔,其中漏入资产6笔,分别为:201410月保密系统软件金额131000元;消毒柜、热水器9167元;201412月分级保护工程504000元;执法记录仪10600元;家具一套28050元;家具一件800元。多入资产2笔,分别为201412月办公系统建设项目23600元;20158月手机3500元。共计金额683617元,以上8笔资产已于2017717已全部调整完成。

  整改措施:目前我院使用的支付系统与账务系统已统一为财政用友软件,采取支付一笔内转一笔,实现固定资产在支付的同时及时内转入账,避免再次出现漏计资产现象,对于大额项目需要分期支付的,通过和供货方协商采取分笔开票分笔支付,避免出现多计资产现象。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为保障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参与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应重视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规范操作,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对于涉密事项的采购,今后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防范执行保密规定及采购程序中的操作风险对于其他类的自行采购项目,也应规范填报采购事项,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真实性,避免后续财务核算上的失真。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文件的学习,进一步熟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采购方式、范围、审批、开展程序,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二是通过落实专人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督导责任意识,促进政府采购项目资料申报及采购程序的规范化。

  (二)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根据审计发现的关于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应在尽快整改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备用金管理,落实公务卡结算要求,减少现金使用;对固定资产定期开展盘点清理,做好详细的台账登记;对账面涉及案款的往来款进行正确的账务冲抵调账,以反映业务的真实状况。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落实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做到账实分离管理,详细登记资产进出台账,定期核对资产情况,有效管理资产流动,确保账实相符;取消备用金使用,落实公务卡结算要求,现已将结余备用金上缴单位账户;自侦部门遗留案件已于2017818日全部结清,对账面涉及案款的往来款未正确冲抵的问题,现已进行了调账处理。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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